2023年优秀共产党员事迹——保卫处副处长 薛峰

日期: 2023-07-17 阅读: 来源:
   薛峰,男,汉族,出生于1974年1月,陕西省吴堡县人,现任保卫处副处长,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该同志在我校保卫战线30年如一日,忠诚党的事业,始终坚守兰大保卫人“维护校园稳定 守护师生安全”的初心和使命。2011年6月任副处长以来,曾分管消防、治安、技防等各项保卫业务工作,也先后分管城关校区、一二三分部和榆中校区等各片区保卫工作,凭借着一步一个脚印的扎实工作,成为我校保卫战线上的中坚力量。近年来,牵头推进的平安校园建设我校获评“2019年度平安甘肃建设先进单位”;分管的榆中校区获评“榆中县2020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个人2015年入选甘肃省教育厅“省级学校安全管理专家库综合类专家”,2019年评为“兰州大学110周年校庆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评为“兰州大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2021年评为市、县两级“反诈能手”。
   薛峰同志的祖辈是革命烈士,父母、妻子、孩子均为中共党员,红色基因深深融入的血脉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他秉承“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家风家训,怀着对党的深厚感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顾全大局,服从分工,作风踏实,敢于坚持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负责主管和协管工作。
   该同志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善于用辨证的观点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能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积极推动工作。该同志工作勤勉,兢兢业业,由于保卫工作的特殊性,他基本上没有上班、下班的概念,很少得到节假日的眷顾,很多个的“除夕”夜他都义无反顾的坚守在工作岗位上。2018年以来,薛峰同志负责榆中校区保卫工作后,一年365天300天以上他都坚守在榆中校区,在配合后保部完成后市场清退、协助相关学院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协同基建处处理工人群体性讨薪等重大维稳工作任务中,他都是“一线指挥、积极作为”,及时组织安保力量、对接公安部门,依法依规稳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对学校教学秩序的影响,以实际行动践行和传承兰大坚守奋斗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  
   薛峰同志工作思路清晰,计划性、预见性强,能够很好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效果明显、工作成绩突出。近年来,在“110年校庆安保、党的二十大安保、新冠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从协助处长拟定安保方案到具体实施,他始终冲锋在前,“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2019校庆年,薛峰同志始终本着“校庆活动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对在榆中校区举办系列校庆活动的安保工作,都做到了“事前精心布置、事中一线指挥、事后总结疏漏”,确保了校庆各项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特别是校庆活动的重头戏“校庆晚会”,安保压力特别大,薛峰同志多次查看校区道路情况,先后3次实地向交警部门征求意见和积极沟通,最终形成晚会交管方案。针对晚会中心现场的安保,薛峰同志积极配合主办方校团委,协同榆中县公安局领导先后4次实地踏勘,精心布置安保力量、拟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了晚会安全有序进行。
   薛峰同志立足工作岗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防电诈作为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教结合为原则,协同学工部和各学院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诈工作,他带头出镜录制的反诈短视频也每天在校园报警柱滚动播放,他设计推出的“防电诈宣传电脑桌面”、“共享单车锁车语音反诈提示”等创新宣传举措,受到政府反诈部门点赞和推广;榆中校区的电诈发案率逐年呈现下降趋势。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2020年以来的三年疫情防控工作中,薛峰同志能够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乡镇“封路”情况下,主动开私家车给榆中校区安保人员运送防疫用品,主动联系榆中校区办共同开展防疫工作检查,主动为返兰自行隔离的干部职工顶班替班,主动到防控一线和安保人员一起值守,为一线队员解决伙食及理发方面困难,主动了解'三走进'联系学生在新疆、四川等地在家防疫情况和网课学习困难。薛峰同志总结提出的查证、验码、测温、实录和消杀“门卫防疫五步走”工作流程被推广到各校区参照执行,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切实做到防控措施不漏一人不少一车。2022年末的那波疫情他持续坚守榆中校区工作83天,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在支部主题党日许下的郑重承诺。
   薛峰同志自觉遵守党章,一贯坚持原则,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以身作则,奉公办事,爱岗敬业,从不搞歪门邪道。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维护部门团结,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执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要求,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廉洁从政。